发布时间:2021-04-06 文章来源:网络 阅读量:1095
各会员企业:
今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为了激励全国工商联广大干部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全国工商联机关党委、直属商会综合党委将组织举办“党在我心中”——全国工商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书画摄影艺术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充分展现全国工商联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展现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发展与成就,展现民营企业家在新时代的精神风貌,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02 作品要求
作品要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主题,歌颂党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谢绝报送与主题无关的作品。作品规格要求为:
(一)书法作品:不限书体,附释文(含印章释文,下同)。毛笔书法尺寸为 4 尺至 8 尺,硬笔书法不限。不装裱。
(二)篆刻作品:不少于 8 方,附释文。不装裱。
(三)绘画作品:画体不限,附释文。国画作品竖幅 4 尺至 8 尺,版画作品 20 寸以上,漆画作品 100×100CM 以上。不装裱。
(四)剪纸作品:尺寸不限,附释文,不装裱。
(五)刺绣作品:尺寸 100×100CM 以内。不装裱。
书法、篆刻、绘画、剪纸、刺绣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部门规范简称)。
(六)摄影作品:彩色或黑白数码照片均可,提交电子文件,格式为 JPEG 格式,作品文件名格式为:作品标题(组照请在文件名后加上序号,如辉煌成就 1)+作者姓名+单位。附图片说明(含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
(七)诗歌作品。题材不限,提供电子版。
03 参展范围及办法
(一)参展作品作者范围为商会会员企业。
(二)作品须为原创,不可抄袭。
(三)书法、篆刻、绘画、剪纸、刺绣、摄影、诗歌作品须填写《全国工商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书画摄影艺术展参展作品登记表》。
(四)全国工商联机关党委依托党建工作督导员,成立评审小组,对参加作品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展出。展出结束后,作品一律退还作者。参与者均可获得一份纪念品。
各会员企业请于 2021年5月10日前将摄影、诗歌作品的电子文件及作品登记表发送至商会邮箱:qlsysh@126.com。
书法、篆刻、绘画、剪纸、刺绣作品邮寄至全联书业商会,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火星园5号楼安中大厦五层;邮编:100028;收件人:田明莉;联系电话:010-61840105
全联书业商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 全国工商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画摄影艺术展参展作品登记表.docx